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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类火灾隐患整治失信行为将受到联合惩戒
    浏览次数:166  添加时间:2020-01-12 14:35:09
    为推进苏州市“331”整治火灾隐患专项行动常态长效,市“331”专班牵头起草了《“三合一”场所、出租房、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整治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办法》。9月26日下午,市“331”专班针对“办法(征求意见稿)”组织专家论证。来自一线部门的专家就“办法”的合理性、合法性、可行性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自2018年5月5日市委、市政府部署开展“331”专项行动以来,全市上下共同努力,集中整治三类领域突出火灾隐患。为提高对三类领域火灾隐患违规主体的约束力、震慑力,提高违法成本,推动火灾形势稳定好转,我市拟出台《“三合一”场所、出租房、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整治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办法》,将违法失信行为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并由市信用办会同有关单位对失信主体在全市范围内进行联合惩戒。“办法”由市“331”专班牵头制定,市应急管理局承办。该“办法”的制定,作为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之一,目前已完成对相关部门及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过程,进入专家论证阶段。
     
      在昨天的论证会上,市“331”专班负责人李玉琪介绍了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取得的成果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制定过程。与会专家就“办法(征求意见稿)”展开讨论。市司法局备案审查处处长吴睿认为,信用失信行为的认定和惩戒措施的制定应注意与国务院办公厅近期发布的相关文件内容保持匹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处处长钱英龙提出,失信行为的等级应进一步明确认定的依据。
     
      李玉琪说,专家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将作为下一步工作的重要参考,会后将对“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梳理完善,推动“办法”尽快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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